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、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,连日来,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,在全县范围常态化开展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,收效显著。
近日,该大队将日常查处的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警示。希望广大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自觉遵法守规,文明安全出行。
相关研究表明,在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,头部受伤致死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75%以上。
正确戴安全头盔,可对驾乘人员头部起到缓冲撞击的作用,防止头部直接碰撞地面或硬物而造成伤害,从而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,有效降低事故的死亡率。
未佩戴安全头盔&佩戴安全头盔对比,所以交警蜀黍再次强调,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车,请佩戴安全头盔,它是骑行路上的安全保障。
佩戴安全头盔时,头盔和头部要保持平行,头盔的边缘应当在眉毛上方1厘米左右,头部下方束带处留有约两根手指的宽度。记住,一定要把安全扣扣好,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,不应出现左右晃动的情况,亦不可前仰或者后翘。
交警提醒
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!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,请一定要“戴好头盔”。让我们共同携手,摒弃交通陋习,营造文明、畅通、安全的交通环境。(惠安交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