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元4个小时上门服务电话-24小时空降全国约一对一游客登录,300元快餐不限次数qq,700元三小时不限次数品茶

您所在的位置: 惠安文明网 > 文明论坛 > 内容页
仅将“戒尺还老师”还不够
来源:惠安文明网 发布时间:2019-06-18 责任编辑:陈攀峰 薛逸群

  在传统印象中,教师的形象从来和戒尺密不可分。然而,当有媒体鼓励“将戒尺还给老师”,呼吁教师的管教权时,老师们却纷纷表示:你敢给,我可不敢接!近日,《法制日报》记者采访多位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家长,了解到他们对教师管教权的看法。诸多教师和家长认为,应该“将戒尺还给老师”,但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,并且细化相关规定,明确管教权的边界和限度。(6月16日《法制日报》 )

  赋予老师惩戒权一直是存在争议的话题,一些人认为,惩戒教育是教育的一部分,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健全的,甚至是不健康的,不利于学生学习和成长,一些人则认为,赋予老师惩戒权,容易导致体罚行为发生,给学生健康成长造成伤害,也不是健康的教育。而在法律法规上,惩戒教育也存在着很多矛盾,比如,《未成年人?;しā贰兑逦窠逃ā分忻魅饭娑ǎ淌τΦ弊鹬匮娜烁?,不得歧视学生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?;蛘咂渌耆枞烁褡鹧系男形?,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。而教师法规定,教师享有“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,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”的权利;负有“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”的义务?!督逃ā贰吨行⊙О嘀魅喂ぷ鞴娑ā吩蚬娑ǎS小岸允芙逃呓醒Ъ芾?,实施奖励或处分”的权利。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。

  这就导致在实际的操作中,存在着很多的随意性和混乱性,比如,一些老师基于这些法规,在教学中,明哲保身,对犯错的学生不敢惩戒,不管不问,也有一些老师因为实施了惩戒而被处分,有的甚至被家长告上法庭断送了前途。也就是说,这样的法律规定下,很多老师都是无所适从,不知所措。这也是一些地方将“戒尺还给老师”,可是老师却不敢接收的主要原因。

  这就需要重新审视惩戒权的必要性,对惩戒权给予详细的明确和界定,既要将戒尺还给老师,还要打造健康和健全的教育环境,让老师敢于接收,敢于使用惩戒权。

  一方面,首先应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必要性。对教育惩戒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,给予充分的强调和肯定,让公众知道,惩戒是教育的一部分,从而理解老师的惩戒,支持惩戒。营造健康的教育氛围。另一方面,惩戒并非没有底线,没有原则,这就需要对惩戒划杠杠,明确边界,制定详细的范围和细则,比如,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,惩罚的力度、次数和部位等,还有惩戒之后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关怀,改正措施等,这些都需要详细的法律规定,比如,对于老师惩戒引发的纠纷,还应该建立完善的调查机制,建立老师申诉制度,?;だ鲜θɡ取Nㄓ薪徒淙ㄏ富?,才能具有可操作性,才能确保得到落实。(曹改青)


相关报道
聚焦惠安
文明创建
道德建设
志愿服务
未成年人
惠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
东南网 承办
联系电话:0595-87382418 E-mail:wmb7362418@163.com